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疏散照明指示材料规范)
资讯
2024-05-02
259
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疏散照明指示材料规范?
1)疏散指示照明设置部位
1)消火栓处。
2)防排烟控制箱、手动报警器、手动灭火装置处。
3)电梯入口处。
4)疏散楼梯的休息平台处、疏散走道、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内走道及公共出口处。
(2)疏散指示照明设置要求
1)疏散指示照明应设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嵌墙安装,或在安全出口门边墙上距地2.2~2.5m处明装。
2)疏散走道及转角处、楼梯休息平台处在距地1m以下嵌墙安装;
3)大面积的商场、展厅等安全通道上采用顶棚下吊装。
4)疏散指示照明照度一般取0.5lx,维持时间按楼层高度及疏散距离计算,一般为20~60min。
5)疏散标志按步行距离每10~20m及转角处安一个。
(3)表达方式
1)疏散指示照明器按防火规范要求,采用白底绿字或绿底白字,并用箭头或图形指示。
2)疏散方向,以达到醒目,使光的距离传播较远。
3)疏散指示照明器包括疏散指示灯和出入口指示灯。
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有哪些要求?
1、关于“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的相关规定主要来自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这一消防规范,在今年也就是2019年3月1日的时候生效了新的规范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可是对于这一部分并没有改变,依然遵从之前的相关规定。
2、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新规无改变):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2)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 10.0lx;3)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以上就是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照度的相关要求
3. 消防水池的国家标准设计规范是什么?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容重 单项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顶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
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这是因为:
(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³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³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4. 汽车灯光左右标准?
汽车的灯光左右标准通常是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进行设置的。以普通车辆为例,左侧灯光需要高于右侧灯光,以提供更好的前方照明。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调整灯光的高低、角度和照射范围来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此外,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的不同,灯光左右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有些货车或特殊车辆可能需要特殊的灯光设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车辆说明书或咨询专业技术人员以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
5. 国家的照明标准是什么?
国家的照明标准由《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来制定。该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的照明亮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一般居住区的照明亮度标准为50~60LX,而办公区、会议室、厨房等需要更高的照明亮度标准,为100LX以上。此外,在室外空间,除了街道照明标准为20LX之外,其他公共空间的照明亮度要求也很高,比如公园、游乐场等的照明标准要求都在200LX以上。
6. 人防的应急照明一般绑多高?
应急照明灯安装的高度要看情况,通常是2.2米到2.5米,高度超过5米的空间,要求应急灯设在3米以下。消防规范划定了应安装应急照明的场合的照度作出了划定,即非特殊场合不小于0.5k,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机电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
应急照明正确方向一般贴顶安装,规范对于其安装间距无明确划定,现实安装中,走道内一般按二十米间距安装式空间中的安装,以保持持续视物感觉成效为好。
7. 烟感与灯具的距离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烟感与灯具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于普通照明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0.5米;对于防爆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1.5米;对于高温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2.5米。这些规范的目的是确保烟感能够及时检测到火灾,并避免灯具对烟感的干扰,从而提高火灾安全性。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疏散照明指示材料规范?
1)疏散指示照明设置部位
1)消火栓处。
2)防排烟控制箱、手动报警器、手动灭火装置处。
3)电梯入口处。
4)疏散楼梯的休息平台处、疏散走道、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内走道及公共出口处。
(2)疏散指示照明设置要求
1)疏散指示照明应设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嵌墙安装,或在安全出口门边墙上距地2.2~2.5m处明装。
2)疏散走道及转角处、楼梯休息平台处在距地1m以下嵌墙安装;
3)大面积的商场、展厅等安全通道上采用顶棚下吊装。
4)疏散指示照明照度一般取0.5lx,维持时间按楼层高度及疏散距离计算,一般为20~60min。
5)疏散标志按步行距离每10~20m及转角处安一个。
(3)表达方式
1)疏散指示照明器按防火规范要求,采用白底绿字或绿底白字,并用箭头或图形指示。
2)疏散方向,以达到醒目,使光的距离传播较远。
3)疏散指示照明器包括疏散指示灯和出入口指示灯。
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有哪些要求?
1、关于“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的相关规定主要来自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这一消防规范,在今年也就是2019年3月1日的时候生效了新的规范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可是对于这一部分并没有改变,依然遵从之前的相关规定。
2、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新规无改变):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2)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 10.0lx;3)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以上就是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照度的相关要求
3. 消防水池的国家标准设计规范是什么?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容重 单项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顶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
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这是因为:
(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³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³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4. 汽车灯光左右标准?
汽车的灯光左右标准通常是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进行设置的。以普通车辆为例,左侧灯光需要高于右侧灯光,以提供更好的前方照明。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调整灯光的高低、角度和照射范围来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此外,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的不同,灯光左右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有些货车或特殊车辆可能需要特殊的灯光设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车辆说明书或咨询专业技术人员以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
5. 国家的照明标准是什么?
国家的照明标准由《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来制定。该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的照明亮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一般居住区的照明亮度标准为50~60LX,而办公区、会议室、厨房等需要更高的照明亮度标准,为100LX以上。此外,在室外空间,除了街道照明标准为20LX之外,其他公共空间的照明亮度要求也很高,比如公园、游乐场等的照明标准要求都在200LX以上。
6. 人防的应急照明一般绑多高?
应急照明灯安装的高度要看情况,通常是2.2米到2.5米,高度超过5米的空间,要求应急灯设在3米以下。消防规范划定了应安装应急照明的场合的照度作出了划定,即非特殊场合不小于0.5k,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机电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
应急照明正确方向一般贴顶安装,规范对于其安装间距无明确划定,现实安装中,走道内一般按二十米间距安装式空间中的安装,以保持持续视物感觉成效为好。
7. 烟感与灯具的距离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烟感与灯具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于普通照明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0.5米;对于防爆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1.5米;对于高温灯具,距离烟感不得小于2.5米。这些规范的目的是确保烟感能够及时检测到火灾,并避免灯具对烟感的干扰,从而提高火灾安全性。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